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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玛县城欣湖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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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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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进度
2024-04-01
| 呼玛县城欣湖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
招标详情

呼玛县城欣湖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呼玛县城欣湖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已由呼水发[****]**号文件《关于《呼玛县城欣湖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工程主要建设内容: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新建城欣南湖*棱砖植草护坡****.6㎡:新建城欣南湖透水砖步道*****,新建灯光景观护栏*****;布设节能草坪灯 ***个,太阳能路灯**个,布置景石1座,项目标志牌1个块,城欣湖周边增设分类垃圾桶**套;新建城欣南湖(闸南)护坡 *****㎡,新建格宾石笼护坡总长****,新建**** 方涵(L=8.**)1座;城欣南湖延步道*侧铺设草坪0.***㎡,栽植红豆杉***株;封禁管护面积***.***㎡,设立封禁宣传牌** 块。

2.2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451日,计划竣工日期:***54**日,总工期***日历天

2.3建设地点:位于呼玛县呼玛镇。 

2.4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现行执行的验收质量合格标准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7招标控制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证企相符且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技术负责人须提供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须提供岗位证书、质量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并证企相符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提供在本企业缴纳连续3个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年1月至****年3月)(建办市函【****】**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但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的佐证材料)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包括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投标人需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并提供近*年(****41日至****47日,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投标无效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3.7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下载时间为****年4月2日**时**分至****年4月7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相关操作手册、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年4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时间为****年4月**日**时**分。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统*组织踏勘现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

联系电话:****-*******

人:*************

址:呼玛县长虹路***号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号

人:***

话:***********

电子邮箱:************@***.***

期:****年4月1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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