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及应急事故池项目(项目名称)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及应急事故池项目设计(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及应急事故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盘锦高新区经济发展部(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及应急事故池项目》项目备案证明 盘高经备(****)**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及应急事故池项目设计(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2合同估算价: ***.***元。
2.3招标范围:项目占地**亩,主要计划建设日处理0.5*立方米工业污水处理设施、综合办公楼及配套管网等,以及建设****立方米应急事故水池*座及厂外配套事故水管道、污水管道等。污水处理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企*管集水池、格栅渠、事故池、调节池、气浮池、水解酸化池、A/A/O生物池、***池、臭氧催化氧化池、消毒接触池、污泥处理系统等。进行初步设计招标。
2 .4工期要求:****年4月**日开工至****年5月**日竣工;计划工期 **天。(最终以签订的设计合同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者市政行业乙级(设计行业资质)及以上或者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设计专业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高级工程师,并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2 本次招标
3.3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无。
3.4本次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完全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人资格审查。
3.5其他要求: 无 。
4. 投标保证金(或保函)
4.2投标保证金(或保函)须在 ***4 年 4 月 ** 日**时**分前完成交纳。
4.3投标保证金(或保函)交纳方式以招标文件为准。
4.4投标保证金(或保函)交纳完成时间以到账时间(或投保完成时间)为准。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交纳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 年 4 月 1日 09 时 ** 分至 ***4 年 4 月 8 日 16 时 **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 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4年4月**日**时30分。
6.2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6.3开标方式: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6.4开标地点: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6.5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装备制造基地起步区***室 地 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
联 系 人: 张先生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 ****-*******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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