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金丝绞瓜秧苗采购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泗县长*角绿色农产品产业园区1号(青山路与龙河路交叉口)
成交金额:********(*******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元)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金丝绞瓜秧苗采购项目 品牌(如有):泗州*号 规格型号:株 数量:****株 单价:0.***元 |
*、评审专家名单:陈朋(组长)、高莉莉、宗春林
*、代理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及代理协议约定;收费金额:2.***元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桥区天鹅湾小区东门南侧,联系方式:***********。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泗县农业农村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泗县林业局*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宿州市??桥区天鹅湾小区东门南侧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
1.采购文件
2.成交结果公告
3.成交供应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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