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豫财购【****】8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新华路(矿工路至和顺路)两侧绿化提档升级工程建设项目 ****年3(至)4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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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 ||||||||||||||
************(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新华路(矿工路至和顺路)两侧绿化提档升级工程建设项目 |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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