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新港北集装箱中心站第*线束工程甲供物资
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
建设项目天津新港北集装箱中心站第*线束工程已由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以 《关于天津新港北集装箱中心站第*线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发改函〔****〕***号)、《关于天津新港北集装箱中心站第*线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港、中铁联集公司,资本金以外资金使用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2%、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中铁联合国际集装箱有限公司**.8%,采购人为**********************。本项目天津新港北集装箱中心站第*线束工程建管甲供物资已具备条件,现进行公开谈判。
天津新港北集装箱中心站第*线束工程为车站改扩建工程,位于新港北集装箱中心站内,第*线束主箱区工程为主体工程,主要包括铁路装卸线、主箱区堆场和装卸设备设施等;其余部分为配套附属工程,主要包括辅助箱区堆场、第*门区、仓库和候工房屋等。
2.2采购内容:见附件1。
①被国家铁路局纳入“黑名单”管理的单位(在公布期限内);
②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响应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截图;
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录。在响应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截图;
④自响应文件递交之日起前3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在响应文件中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截图;
⑤采购物资被国家铁路局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通报为不合格的;
⑥采购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3.2各包件专用要求见附件1:谈判公告附表。
3.3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不接受其参与谈判活动。
3.4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4.1 报价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年3月**日 9:**至****年4月3日 **:**(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线下获取:
4.2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年3月**日至****年4月3日,每日上午**:**至**:**(上午),下午**:**至**:**(下午)(北京时间,下同),在国铁采购平台(新用户须完成平台注册并通过初审,平台注册及审核问题咨询***-*****-8)上购买(不接受现场购买),登录国铁采购平台(*****://**.*****.**/)-招标(试)-购买采购文件-上传缴费凭证(具体缴费流程咨询***********)-待审核通过后完成购买采购文件。
4.3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为:****年4月**日9时**分至9时**分,地点为:天佑大厦指定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甲**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首页找到信息公开-点招标公告-左侧找到平台-点击中央-翻到第1页-中国铁物招标平台-点击招标公告逐个找,不要搜索项目名称)上发布。
采购人:**********************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中山北路**号
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号鼎兴大厦A座**层
联系人:***、张鹤
电话:***********、***********
电子邮件:*********@**.***
8. 其他
8.1供应商有以下任意*种情况,将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期限为*年,限制参加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所有合同和协议。
(1)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串标、围标或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提供虚假资料从而骗取合同、干扰采购、扰乱供应的。
(2)供应商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供应假冒伪劣产品,将返修品、残次品、报废品作为新品供应,性质严重的。
(3)要求供应商提供供应产品的溯源证据材料,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
(4)供应商存在其他重大不良行为的。
8.2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谈判过程和谈判结果等事项有异议的,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规定的程序及要求提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内容及相关材料请发送至******_*****@***.***.***。
8.3购买采购文件成功后,报价者如不能按时递交报价文件或放弃谈判的,请于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5日,出具放弃谈判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将扫描件发送至*********@**.***,并电话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否则将按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对其进行评价。
8.4标书款发票只能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供应商自行核对开票信息(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账号、地址、电话),谈判前请自行在系统“投标管理-电票下载”中下载。
****年3月**日
序号 |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求数量 |
资格条件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交货状态及条件 |
收货单位 |
备注 |
1 |
*** |
电力电缆 |
电力电缆 |
***** **** 3芯 ***** |
m |
****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2.经营情况良好,应提供近*年(****年-****年)内任意*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报表。 3.须具有同类电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
****年4月 |
施工现场 |
货物完好,车板交货 |
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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