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信息 (成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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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惠州市横江*路**号-3 | 组织方: |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 |
公告编号: | 惠公易产市直 [****] ***号 | 报价开始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交易编号: | *******-*** |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底价(*元): | 0.**** | 竞买保证金(*元): | 0.3 |
报价幅度(*元): | 0.** | 报名截止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成交时间: | ****/3/** **:**:** | ||
成交人: | 何伟莉 | 成交价: | 0.**** *元 |
交易条件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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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交易条件、要求等说明 *、经市教育局、市财政局批准,我校对横江*路**号-1至**-**、**号-1至**号-**、南坛北路麻渣下**号共**间物业向社会公开招租。本次租赁的门店进行市场化公开招租,委托惠州市建诚房地产土地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市场租金**进行评估【惠市建诚评字[****]第************号】、【惠市建诚评字[****]第************号】,委托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以下原则公开招租。 *、 招租原则 (*) 招租信息公开原则。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招租信息在指定媒体公示。 (*) 报名资格和经营项目审查原则。竞租人可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年满**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交易成交后,成交方须按合同范本签订合同。 (*) 公平竞价原则。在规定的报名竞价时限内,公开竞价,出价高者取得承租资格。 *、竞标承租条件及要求 (*)竞标人是个人的,必须是年满**周岁中国公民,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门店共**间,总面积为****.1平方米(详见项目公告,以实物为准),经营项目为:商铺,合同期*年。 (*)竞标人自行对门店进行实地现场考察评估,对竞标地点门店有清楚的定位和经营策划。 (*)该批商铺租赁合同目前已全部到期,与学校签订合同日期即为租赁日期。 (*)中标方网上成交后,请中标方先等待3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为公示日(以网上成交日起计),若3个公示日内无质疑或投诉,则公示日结束后的**个工作日内前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成交手续,然后向惠州第*中学缴交*年总租金的**%作为房屋租赁保证金(即押金)并签订租赁合同。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报名时交纳的竞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门店租赁期限5年,从中标人与惠州市第*中学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计算。每月**日前须缴交当月月租金。 (*)本次公开招租门店共**间,不设装修免租期,合同期满后退租时该装修不得私自拆卸,不得索要任何装修费用。 (*)中标的单位、个人必须与出租方(惠州市第*中学)签订租赁合同(另附合同书),应按签订合同约定的相关事项(条款)执行。 (*)承租人在承租期间不得转租转借转让,不得收取转让费等,不得拖欠房屋租金,否则中止合同,并承担法律及相关责任。 (*)承租人应爱护和管理好承租的门店,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所经营项目应符合环保、卫生、安全生产等要求,不能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等。 (**)单位须提供法人代码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须提供本人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查验,缴交复印件各1份。 (**)报名参加竞标单位、个人须足额缴交门店的竞标保证金;竞价未成功的,所缴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退回;竞价成功的,所缴保证金在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向交易中心提交*份正式合同备案,并凭该合同申请退还竞价保证金。 (**)特别提醒 1、相关图片请点击“实物图”查看。 2、合同范本、中标方办理成交手续需要携带的资料等项目相关交易文件请点击“交易文件”下载查看。 (**)惠州市第*中学咨询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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