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土地集团(莒县)***司
现代农业示范区项目大米加工包装服务
单*来源采购公示
*、项目概况:
项目区位于龙山镇驻地鹤河以东、*女河以北,水资源丰富,莒县公司以土地流转方式取得经营权,通过开展规模化、机械化作业,并通过高标规范生产,实施地力培肥提高农业土地价值、提升粮食产能。****年度节水型水稻收成稻谷***斤,已完成加工**.4*斤稻谷加工及****提糙米包装采购工作,根据出米率计算***斤共可实现*****提精装糙米。后通过多方经销洽谈,推广销售,已签订共计*****提精装富硒糙米的销售合同。为保证产品的*致性需继续从原供应商处填购,故本次大米加工包装服务通过线上单*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现代农业示范区项目大米加工包装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类别:服务。
3.采购内容:**.6*斤稻谷加工为糙米;8斤装包装盒****套,包装箱分为外包装盒*1、内包装盒*4,内真空包装袋*4;谷物库到加工厂往返运费。
4.预算金额:******元。
*、拟采用单*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采购方式:单*来源采购;
原因说明:根据《山东土地东方发展集团***司阳光采购管理办法》第**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的采购项目,可以依照本办法采用单*来源方式采购:(*)只能从唯*供应商处采购的;(*)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同时根据与山东鲁耕农业***司签订《生态糙米购销合同》约定,向对方销售富硒糙米*****提,合同约定,我方应提供样品米2份,双方确认后签字封存,凭样以相同质量及包装货物交付。由于此前仅采购****提大米的加工包装,并且已与供应商********完成合同签订,为顺利完成大米销售任务,履行购销合同,保证产品的*致性需继续从原供应商处填购,符合《山东土地东方发展集团***司阳光采购管理办法》第**条规定中的第*种情形,故本次大米加工包装服务计划委托********实施。
*、拟定的唯*供应商信息
1.拟定供应商:********
2.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信用山东”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东土地集团(莒县)***司
联系人:**
联系地址:山东省日照市莒县北坛路***号理想大厦
联系电话:***********
公示期限:****年3月**日至****年4月3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APP
联系客服
电话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