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仑至嵊州公路奉化区连山快速路工程(*期),招标人为************,招标代理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竣(交)工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起点位于尚田街道龚原村附近接葛岙水库A线终点,路线向西接连山快速路*期起点,经过连山快速路*期隧道后沿山脚往西北,于中石化加油站北侧接入尚界线,沿尚界线拓宽改建至常照附近,接已改建的尚界线大堰至常照段。
2.2招标控制价:******元。
2.3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梁(含桥梁荷载试验)、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的竣(交)工质量检测。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至试验检测服务工作全部完成提交完整检测报告,并通过竣工验收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并在业绩、人员、试验检测设备和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经验和能力。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投标人本身或内设机构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②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则否决其投标。若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6 本项目已接受监理、施工的试验检测委托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年3月**日9:**至****年4月3日**时**分(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自行免费下载。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元系统使用费。
4.4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地址、网卡***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4月8日9时**分,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当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5.2递交(上传)方式: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3开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号金融硅谷*号楼裙楼(实怡中心**)*楼)进行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直播系统(****://****.******.***:****/),在线观看投标文件开启直播过程。
5.4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5.5如初次投标,详见(****://****.******.***/****)或致电技术支持:****-********。
6.投标保证金
6.1金额:人民币1*元。
6.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6.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年4月7日**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站(****://***.******.**)上发布。
8.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人:**************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明东路***号1号楼***室
联 系 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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