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高新区上水?Z园道路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获取磋商文件,并与****年4月9日**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徐州高新区上水?Z园道路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元(人民币)
5.采购需求:徐州高新区上水?Z园道路工程1项,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3.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3.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含)以上资格证书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
*、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年3月**日至****年4月7日,每天9:**至**:**,**:**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年4月7日后仍可以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年4月7日后下载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2.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3.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1)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数字证书”--**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将后缀名为“.****”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苏采云”系统政务**办理材料、操作手册及控件下载》。
(2)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系统的网址:****://******.*****.**/;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3)“**数字证书”的获取:
供应商需办理**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全省通用。“**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详见“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中的《“苏采云”系统政务**办理材料、操作手册及控件下载》。
(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点击进入《“苏采云”系统政务**办理材料、操作手册及控件下载》,进行下载。
(5)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者查阅。
(6)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4.售价:免费。
*、响应文件提交
1、线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4月9日**时**分(北京时间)。
2、线上开启时间:****年4月9日**时**分(北京时间)。
3、线上开启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
4、线上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供应商对同*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 联系电话:****-********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绿地商务城****领海5#办公楼****室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特别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徐州市铜山新区北京路**-3号*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绿地商务城****领海5#办公楼****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
****年3月**日
采购意向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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