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用房新建项目试桩工程,业主为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满足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主要内容: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用房新建项目试桩工程。
项目地点:镇江市润州区(东至镇江市人民检察院、南至南徐大道、西至坡岗路、北至*里路)。
2.2施工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的施工。
2.3招标控制价:******.**元
2.4工期: **日历天。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依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换证期间参加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公告》要求:对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已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但还未收到企业资质证书原件的企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资质证书复印件、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页和加盖企业公章的附件名单页,即视为提供了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注册*级建造师•***程]。
注:建造师有效期为电子证书使用时限内,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级建造师,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事【****】** 号)文件的规定提供有效的电子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单位,请于公告之日起至****年4月3日,每日上午9:**—**:**和下午2:**—5:**,前往***************(镇江市檀山路9号跑马山庄3号楼***或邮箱******@**.***)获取招标文件。
4.2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到上述地点报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3 本招标文件售价***元整,售后不退。
4.4只接受上述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年4月8日**:**至****年4月8日9:**,地点为***************会议室(镇江市檀山路9号跑马山庄3号楼***室)。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联系方式
1、招标人:***************
联系方式:屠先生 ************
2、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镇江市檀山路9号跑马山庄3号楼***室
联系方式:** ****-********
APP
联系客服
电话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