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受**************(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泰兴、姜堰寄递事业部协同客服业务外包采购项目”(采购编号:******-****-**-**)项下的货物和服务以单*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谈判。
项目名称:****************泰兴、姜堰寄递事业部协同客服业务外包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
标段*采购预算:**.*****元人民币(含税)
标段*采购预算:**.****元人民币(含税)
合同期限:*年
采购内容: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服务采购
各标段合同签订主体:********************
标段*付款主体:********************泰兴营业部
标段*付款主体:********************姜堰营业部
注: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限价,供应商响应单价若高于“第*章 响应文件格式”中“2.报价*览表”的报价要求,其响应将被否决。
1.供应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承诺能够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或承诺书)
3.供应商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采购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4.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年内(成立时间不足*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6.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项目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8.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或泰州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供应商参加。(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且不得分包、转包。
由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发送电子版单*来源采购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
4.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并根据采购人要求做好登记。
4.3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泰州市海陵区永定东路***号 地 址: 泰州市海陵区扬州***号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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