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长春市*森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符合《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批准变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名称。按照有关规定,现将长春市*森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企业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4年3月**日至***4年4月1日止。凡发现公示企业违反有关规定的,请与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举报(联系电话: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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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3月**日
(责编:黄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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