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垃圾填埋处置中心****年-****年度无人机巡检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1.1 本比选项目比选人为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1.2 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比选项目,比选组织形式为自行比选。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是 /。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比选范围:长安垃圾填埋处置中心****年-****年度无人机巡检服务,主要包括(1)膜面巡查;(2)填埋场气体检测;(3)填埋堆体温度监测;(4)膜破损区域面积测算;(5)夜间安全巡查;(6)无人机挂载大气压实验;(7)使用无人机配合比选人进行摄影、摄像宣传活动,或比选人要求的其他临时性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2 服务期: 暂定*年。
2.3 服务地点: 成都市龙泉驿区洛带镇新桥村*组长安垃圾填埋处置中心。
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具有有效的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航空摄影或航空喷洒(撒)或空中拍照或表演飞行或无人机驾驶员执照培训或空中巡查;
3.1.3 财务要求:近3年无亏损(新设立企业自设立以来);
3.1.4 类似业绩要求:
近年(****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实施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 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元的无人机巡查、巡检或拍摄相关的业绩,证明材料为: 合同复印件;
3.1.5 信誉要求:不存在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参选的情形;
3.1.6 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现场服务人员1名。项目负责人及现场服务人员均应为本单位人员,需具有“超视距等级”或以上驾驶员执照,并附项目负责人及现场服务人员执照复印件、身份证、最近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3.2 其他要求
3.2.1 各比选申请人均可就上述 1个标段参选,可中选的标段数量为 1个。
3.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年3月**日至****年4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至**:**,下午**:** 至**:**(北京时间,下同), 在成都市高新区中海国际G座**楼领取比选文件。
4.2 领取比选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①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盖章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出示原件);
② 比选申请人统*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出示原件);
4.3 比选申请人领取比选文件后,如确认参与本项目比选,需在成都环境集团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并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内点击报名,无需上传电子版参选文件。
4.4 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年4月**日9时**分,地点为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号天府世家*号楼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交易平台(*象南路侧门2楼,具体开标室详见当天大屏幕显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 《*川建设网》(网址:****://***.*****.***.**/)、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中海国际G座**楼
联 系 人: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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