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济宁市“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综合类)引进公告》有关要求,对*************所属事业单位(济宁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优才计划”网上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1、时间:2***年3月28日(星期*)上午9:**—12:**
2、地点: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2楼****会议室(太白湖新区京杭路**号,京杭路与运河路交叉口西***米)
*、资格审查提交材料
1、《****年济宁市“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
2、*代身份证(查看原件,提交1份复印件);
3、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查看原件,提交1份复印件);
5、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承诺书提交原件;其他资料查看原件,提交1份复印件);
6、与报名时*致的1寸同底版照片3张。
*、其他要求
1、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参加,不得其他人代替。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面谈范围。经资格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年济宁市“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综合类)引进公告》执行办理。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登**************网站(****://****.******.***.**)了解发布的最新信息。
联系电话:****-*******
*************
****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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