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高新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标段
补遗书通知书2号
现对资阳高新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标段招标文件作出以下调整:
1、招标文件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条款做出如下调整: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招标文件原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 设计团队其他专业人员配备 |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资格得1分;具有给水排水类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加0.2分;具有建设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加0.2分;具有建设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副高)职称加0.5;具有建设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正高)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最高得2分。 | 设计团队其他专业人员配备 |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资格得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加0.2分;具有建设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加0.2分;具有建设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副高)职称加0.5;具有建设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正高)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最高得2分。 |
2、原开标时间****年4月8日上午9:**延期至****年4月**日上午9:**。
3、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川宇之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3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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