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D-1
*、项目名称:太原市中心医院临床思维训练系统(原装进口)单*来源采购项目
*、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山西赛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原太原市赛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和信商座9层***号
被投诉人:太原市中心医院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汾东南路***号
相关供应商:***亚太有限公司
住所:香港沙田安心街**号汇茂中心9楼**室
*、基本情况
投诉人未经质疑直接向我局提起投诉。投诉事项:太原市中心医院未按期履行临床思维训练系统采购合同中所签订的条款。投诉人与太原市中心医院签订合同后,投诉人于****年8月**日根据院方提供的**地址,对临床思维训练系统的软件硬件进行了第*次安装培训后设备可以正常使用,按合同条款中的规定:“设备到达指定地点后医院须在*个工作日内对设备进行验收,如未达到质量要求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若设备能正常使用在验收合格后付全款”,至今未进行验收,未付款。经审查,本机关依法受理了该投诉。受理后,我们依法进行了审查,现就审查情况作出处理决定。
*、处理依据及结果
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条第(*)项之规定,认定投诉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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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3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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