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区乡村振兴产业综合提升项目(*期)
澄清、修改、补充通知(* *)
招标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本招标项目,现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认为需要补充通知说明和修改的内容如下: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第*册施工总承包合同)的第*部分《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的第**页第**.4 变更的 估价原则第**.4.4项约定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采用发包人编制最高限价相应的预算定额及相关 计价规定;预算定额中缺的项目,由监理人决定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套用相关的补充定额或新颁布的预算定额或其他相关行业 的预算定额;采用发包人编制最高限价的工、料、机单价及费率,最高限价中的工、料、机单价表缺的单价,按《福建交通工 程造价信息》发布的工程变更发生时(变更方案确定当月)对应的时间的信息价,对《福建交通工程造价信息》未涉及或无“月度**”的部分材料,可参考当月的地方主管部门颁布的造价信息执行,仍无信息价的在变更实施前由发包人、监理人和承 包人*方共同询价后确定单价。采用承包人中标价(不含暂列金额)对照发包人编制最高限价(不含暂列金额)的降价系数降 价。施工方法须经发包人同意,监理人批准;工程数量(含附属工程数量)须经发包人、设计人、监理人和承包人*方现场确 认。”修改为:
“变更单价的确定原则:
(1)如变更工程项目在本合同标后预算审核结果的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同支付子目或类似支付 子目的,则采取相 同子目 子目或类似支付 或类似支付子目 子目的单价。
(2)如变更工程项目在本合同标后预算审核结果的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或类似支付子目的单价,则按以下方法计 算单价:采用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预算定额》(***/T ****-****)、《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T *** 3-****)、《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 ****-****)和《福建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以及相关补充规定、补充定额等编制,并按承包人投标报价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率(下浮后确定综合单价;预算定额中缺的项目,由监理人决定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套用相关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的 补充定额或其他相关行业的预算定额;工、料、机单价按《龙岩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永定区)发布的工程变更发生 时(变更方案确定当月)对应的时间的信息价,对《龙岩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永定区)未涉及或无“月度** 月度**”的部 分材料,可参考当月的《龙岩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新罗区)、《福建省交通(公路、水运)工程各市主要材料** 信息》发布的龙岩市信息价、《福建省建设工程定额相关材料综合**(****年)》颁布的造价信息执行,无信息价 的则由发包人、承包人和监理人*方共同询价并形成书面资料,由财政评审在结算审核时确定。施工方法须经发包人 同意,监理人批准;工程数量(含附属工程数量)须经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方现场确认”。
*、本《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有抵触之处,以本《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为准。投标 人可以自行上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招标人:*************
招标代理:*************
****年3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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