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将****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时间安排
4月4日(星期*)至4月6日(星期*)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上课,补上4月5日(星期*)的课。请任课教师自行调整课程进度,确保教学质量。
*、工作要求
节假日期间,校内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后勤保障、安全教育等工作,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特此通知。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党委、院长办公室
****年3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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