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至)**月
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 ****年 **(至)**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元) | 拟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 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 备注 |
1 | 泰安市****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非工程措施监测能力提升及群测群防建设项目 | 一、采购项目名称:泰安市2024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非工程措施监测能力提升及群测群防建设项目。
二、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采购一家具备相关业务能力的机构作为服务单位,根据甲方要求,更新改造12处雨水情监测站点,增设卫星通信信道,提升监测预警能力。以县为单位,开展防御宣传,补充配备简易监测设施设备,提升自救互救能力。
三、采购数量:1宗。
四、须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泰安市2024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非工程措施监测能力提升项目的要求。
五、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六、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七、交付或实施时间:2024年11月31日前全部设备供货安装完成且调试完毕。 | ** | 是 | ****年**月 | 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供应商可登录“*****://***.****-********-**.**/”了解相关政策。 |
2 | 泰安市****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非工程措施算据建设及预案编制项目 | 一、采购项目名称:泰安市2024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非工程措施算据建设及预案编制项目; 二、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采购一家具备相关业务能力的机构作为服务单位,根据甲方要求,在前期山洪灾害调查评价成果基础上,在11个小流域内开展风险隐患调查分析,在已有沟道断面测量成果基础上,补充沟道断面测量,完善四预功能。以县为单位,修订完善县乡村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提升自救互救能力。
三、采购标的数量:1项;
四、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1、质量:按照国家现行相关专业规范,通过甲方审核;2、服务、安全:符合国家、山东省及泰安市相关的服务、安全规范要求;3、服务期限:2024年11月31日前全部完成。
五、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财库〔2020〕46号、泰财采〔2022〕5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 *** | 是 | ****年**月 | 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供应商可登录“*****://***.****-********-**.**/”了解相关政策。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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