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柏弋科技(浙江)有限公司年产****套制药级换热器新建项目 | 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新埭镇创业路1号8幢 | 柏弋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 柏弋科技(浙江)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元,购置加工中心、数控车床、喷砂机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套制药级换热器,总建筑面积约******。 | 按照要求无需公参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气:要求企业单独设置焊接区、抛光打磨区和喷砂车间,将焊接烟尘、抛光打磨粉尘统*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后通过***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喷砂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后亦接入***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废水:做好雨污分流工作,雨水经厂内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附近水体;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备(**调节+混凝沉淀+精密过滤)单独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废液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生产废水不排放;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简单预处理后纳管。 固废:*般固废收集后外卖相关废品收购站,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清运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噪声:采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建设过程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平湖市胜利路***号(政务数据办)*楼***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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