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食品采购供应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贵单位参加报价。
序号 |
招标内容 |
预算金额 (*元) |
服务期限 |
配送地点 |
1 |
主要包含某单位食堂蔬菜水果、禽肉(蛋)、畜肉类、水产类、豆制品类、调料类、饮品类(奶、饮料)等副食品采购及配送。具体要求详见询价文件第*部分“采购项目和商务要求” |
年采购量约***元(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根据供应商服务质量,由甲方综合评价是否续签合同) |
依据甲方主副食品种和数量需求进行分拣打包,按照双方约定时间配送到指定位置。 |
说明 |
1.询价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询价报价应包括所有备货、包装运输、装卸、售后服务、保险、税金及网络查询供货**等*切费用。 3.我部共需2家供应商进行配送服务。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且为非外商独资或者控股的企业(含港、澳、台资企业)。
(*)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此次采购活动。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属于弄虚作假,接受相应处罚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询价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此项目投标人不得采取挂靠、代为询价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
(*)3年之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失信行为。
注:重大违法、失信行为问题说明:
①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②投标人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或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或为“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供应商暂停名单中被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年之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年之内无食品卫生安全事故记录。
(*)***位自行携带询价文件于会议当日参与询价。
(*)逾期未到会的单位将取消参与谈判的资格。
联 系 人:*** 电话:***********-***********
监 督 人:宁先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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