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城县南运河堤防维养项目(第2标段)监理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城县南运河堤防维养项目已由 阜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阜发改投资审批[****]**号批准建设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省级配套资金及市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 建设地点:衡水市阜城县。
2.2 项目规模:对南运河阜城县段左岸戈坟北、施家坟南、施家坟东、大龙东、大龙北、毕流对过、魏圈南、廖庄东、码头东、蛤蟆湾、蛤蟆湾下头、后路东、霍辛南、油房口、双楼、常庄东、霞口东、霞口北共18处险工段进行砌石护岸处理,总长度3280m。
2.3 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止。
2.4 质量标准:合格
2.5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完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2.6 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形式评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打印】
APP
联系客服
电话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