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滨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滨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鹤岗市农业农村局以鹤农函〔****〕**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国债资金、省级及县级配套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昌晟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绥滨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绥滨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2.2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年 ** 月 ** 日;计划竣工日期 ****年 ** 月 ** 日,总工期 ***日历天(具体以实际情况为 准)。
2.3建设地点:项目区分北山乡、忠仁镇、绥东镇*个片区。新建项目区位于及北山乡迎春村、友谊村、莲花村、战斗村、古
城村,忠仁镇中兴村、建边村、长发村、高力村、福太村、永和村、兴隆村,绥东镇大林村、东方村;改造提升项目区位于北
山乡莲花村,忠仁镇建边村、康乐村,绥东镇东方村(各标段建设地点详见施工图纸)
2.4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及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任务9.***亩,其中:其中新建面积6.0*亩,改造提升面积3.***亩;主要
包含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农业科技配套工程、
其他工程等相关建设内容;(具体以实际工程量清单为准)。
2.5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个标段(本项目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每家投标单位最多只能被授予*个标段的合同;投标单
位兼中多个标段时,优先选择标段顺序在前的标段。)
2.7招标控制价:*标段:*******.**元;*标段:********.**元;*标段:********.**元;*标段:*******.**元;* 标段:********.**元;*标段:*******.**元;*标段:*******.**元;*标段:*******.**元;*标段:*******.** 元;*标段:********.**元;**标段:********.**元;**标段:********.**元;**标段:*******.**元;**标 段:********.**元;**标段:********.**元;**标段::********.**元;**标段:********.**元;**标段:********.**元;**标段:*******.**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各标段要求均如下)
3.1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
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注册单位名 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致且为在职人员,提供身份证及近 3 个月(****年**月- **** 年 **月)连续在本企业缴费社保证明材
料(具有盖社保机构章),保证证明材料真实有效,招标人将查询所报人员社会保险是否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
格,且未承担其他在建项目。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技术负责人 1 人、工长(施工员)1 人、质检员(质量员) 1 人、安全员 1 人。技术负责人须提
供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工长(施工员)须提供岗位证书、质检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外省企业提供相应 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证,以上人员均需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并证企相符且有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投标。
3.6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
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 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 ****年 ** 月 ** 日 ** 时至 ****年 ** 月 ** 日 ** 时(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开标时间为*、*标段:**** 年 ** 月 ** 日 ** 时 ** 分。*、*、*、*标段:**** 年 ** 月 ** 日 ** 时 ** 分;*、*、*、*标段:**** 年 ** 月 ** 日 ** 时 ** 分;**、* *、**、**标段:**** 年 ** 月 ** 日 ** 时 ** 分;**、**、**、**标段:**** 年 ** 月 ** 日 ** 时 ** 分;**标段:**** 年 ** 月 ** 日 ** 时 ** 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现场踏查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8、其他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
投标登记受理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倡投标人通过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投诉。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
8.2为切实减轻投标人资金占用负担,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
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9、联系方式
招投标监管部门:绥滨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人:***********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电话:***********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 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 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 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 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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