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 (省级) 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 (省级) 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连山区辽宁省*****************
中标(成交)金额:***,***(元)
评审总得分:**.**(分)
*、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 (省级) 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项目
服务类
名称:葫芦岛市(省级)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项目(*********其他交通运输、仓储服务)
服务范围:仓库基础设施及现代化建设、物资管理水平,满足市级物资储备要求。 供应商要严格执行采购人的调度指令,接到采购人调令后,立即组织发货,快速将物资运抵指定地点,并及时向采购人反馈调运情况;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动用物资;供应商如不执行采购人调令或违反规定的,将追究供应商及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服务要求: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严格参照《辽宁省省级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办法》、《辽宁省省级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储备管理及调用职责,协助采购人做好市级物资储备管理及调用的各项工作。 售后服务要求:仓储条件具备遮挡、封闭、防潮、防火等功能,保证物品在合同期限内不能丧失原本物品使用功能。 其他技术、服务要求:供应商要确保市级物资储存安全,若因供应商管理不善或工作失误等原因造成的市级物资损失,供应商将承担全部责任。
服务时间:*年(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英、王实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 (省级) 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依据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号”文件、发改办**[****]***号及国家计委下发的“[****]****号”文件及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下发的“辽价发[****]***号”通知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星路8号
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葫芦岛龙港区龙程街**-4号楼3单元***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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