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中粮饲料(沛县)有限公司装卸业务服务项目(*次)
项目编号:******-**-****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采购)日期:****年2月**日
中粮饲料(沛县)有限公司装卸业务服务项目(*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
第*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
第*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
公示期:自****年2月**日至****年3月4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次性向*************提出 异议,联系人:张怀远,联系电话:****-********。应急客服电话:****-********(接听时间:8:**-**:**,**:**-**:**,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应优先拨打联系人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 服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 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 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号
联系人:**、聂工、魏工
电 话:****-********、***********(余)、***********(聂)、***********(魏)*、发布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特此公示。
中粮饲料(沛县)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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