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梨乡大街南北延、兴源街等断头路配套工程(亮化)监理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魏县梨乡大街南北延、兴源街等断头路配套工程(亮化)监理项目 已 由魏县行政审批局 以魏审批研字(****)***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规模及内容:兴源街南延(天安大道至天河路)、梨乡大街南延(天河路至新南环)、梨乡大街北延(长安大道至民有河)、玉泉街北延(魏州路至长安大道)、天泽路(滨河商业街至魏都大街)、礼贤街南延(天河路至天泽路)等*条断头路的亮化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6条断头路的路灯基础、接线井、玉兰灯、双臂灯、高杆灯、电力电缆、智能配电箱及其相关配套工程。 2.1.2 建设地址:魏县境内。 2.1.3 质量标准:合格。
2.1.4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阶段完毕止。 2.2 招标范围: 魏县梨乡大街南北延、兴源街等断头路配套工程(亮化)监理项目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及质量保修期的监理服务。 特别提醒: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格如下: 3.1.1 资质要求: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1.3 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法〔****〕***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 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 失信(“黑名单 ”)单位的,将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 2月9日**时**分至****年2月**日 **时**分 (北京时间 ,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 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 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 年 3 月**日 9 时 3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 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魏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发布。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魏县长安大道路北住建局 地 址: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华奥大街华耀城***,**-****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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