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吨塑料包装材料 | 浙江省平湖市独山港镇**省道前进段***号*车间 | ************* | 本次新建项目总投资*****元,租用面积****平方米的厂房。购置挤出机、粉碎机、搅拌机、拉伸机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吨塑料包装材料的生产能力。 | 按照要求无需公参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设备采用产废设备上方采用集气罩方式收集,通过活性炭处理以后,通过**米的排气筒高空排放。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合理布置车间,尽量将高噪声源布置在车间中央。注意设备安装,安装中对高噪声设备须采取减振、隔振措施。生产车间的墙壁、房顶应尽量采用吸声材料及隔声结构(墙壁、地面),并在生产期间门窗关闭。设备保养,平时生产中加强对各设备的维修保养,对其主要磨损部位及时添加润滑油,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加强厂区绿化,加强对员工的环保教育,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文明操作,轻拿轻放。要求企业按危废要求转运、贮存、运输、处置,并做好相应计划申报和台账管理。要求企业按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规定做好防雨淋、防渗漏、防流失措施,各类危险废物平时收集后妥善贮存于危废贮存场所。同时,建设单位在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须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并做好记录台账,防止危险废物在转移过程中发生遗失事故。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平湖市胜利路***号(政务数据办)*楼***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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