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供销社宣传视频设计制作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后)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供销社宣传视频设计制作 | |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深圳市玄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深圳市传祺广告装饰有限公司、深圳市金鲸数字(深圳)有限公司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采取竞价方式,深圳市玄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报价*****元、深圳市传祺广告装饰有限公司报价*****.5元、深圳市金鲸数字(深圳)有限公司报价*****.5元,深圳市金鲸数字(深圳)有限公司报价提供完整服务资质证明,并已*****.5元承接此项目。 | |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 深圳市金鲸数字(深圳)有限公司 | |
项目成交金额:1****.5元 | |
服务内容和承诺: 项目内容: 设计和制作供销社相关宣传视频 项目工艺要求: 视频内容要求全方位展示供销社产品优势,从鸽子蛋生活知识、做法等做详细介绍,视频集数为**集,每集**秒左右,视频语言为中文。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营商环境办乡村振兴组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年2月4日
备注:
*、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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