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梧州港藤县港区赤水圩作业区*期工程岸边集装箱起重机采购及安装(重)(招标编号:*****************)作如下补遗:
1、原招标文件第*章招标评标办法2.2.4(1)商务评分标准中企业综合实力(满分**分)“(1)投标人业绩符合资格审查条件中业绩要求的得基本分 1分。在符合资格审查条件业绩基础上,每多完成1台设备得1分,最高可加5分,满分6分。(提供合同简本及特种设备验收报告);(3)投标单位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6分。”
现更改为:“(1)投标人业绩符合资格审查条件中业绩要求的得基本分3分。在符合资格审查条件业绩基础上,每多完成1台设备得1.5分,最高可加6分,满分9分。(提供合同简本或检验报告);(3)投标单位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3分”。
2、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年1月**日9时**分,现更改为“****年1月**日9时**分”。
针对以上补遗内容本项目招标文件已重新生成,请各潜在投标人使用账号及密码或企业**锁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重新下载招标文件。
请按以上补遗内容执行,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1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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