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康中心城区城堤、东坝汉江大桥景观灯笼购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公告变更
更正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历日”变更为“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历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1)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投标供应商需在文件发售时间内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成功回执单、法人授权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并备注企业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未备注的视为无效邮件)进行投标确认,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谈判文件;(3)投标供应商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提供授权信息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文件,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方式,投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网站上的投标指南;(5)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名称:安康市市政园林处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滨江大道1号建设大厦
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大桥南路1号御公馆小区2号楼2单元****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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