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城南*期路灯提升工程
*、采购结果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可填写下浮率、折扣率或费率) |
************* |
福建省*明市尤溪县城关镇沈福门新村**幢***室 |
*******元 |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服务期限 |
数量 |
单位 |
金额(元) |
城南*期路灯提升工程 |
详见投标文件 |
1 |
项 |
*******元 |
*、评审专家(竞争性磋商人员)名单
专家:梁士为 张支高 魏太长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关于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闽招协〔****〕**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成成交金额在****元人民币以内的:按成交金额的1.0%计取;成交金额超过****的:其中****按成交金额的1.0%计取;****-****部分金额按0.7%计取;最终累加完毕后按总价下浮**%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收取对象:中标人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无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福建省*明市尤溪县城关镇中心路8号
联系人:**********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 址:福建省*明市尤溪县解放路**-**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发布时间:***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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