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招标公告3.1.1资质条件与招标文件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有不*致的地方,以招标公告3.1.1资质条件为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须经投标人注册地所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示合格且过了公示期的方为有效)。
2、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9时**分,现延期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3、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步延期至****年**月**日9时**分(北京时间)。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湘西州生态环境局泸溪分局的监督,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 址: | 泸溪县白沙镇人民中路环保局内 | 地 址: | 永州市冷水滩区*陵北路***号湘楚湘源小区 |
联 系 人: | ** | 项目负责人: | *** |
电 话: | *********** | 电 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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