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 ****-******-****-*****-**** |
合同名称 | 医疗设备计量检测校准服务 |
采购方 | 泰州市第*人民医院 |
地址 | 泰州市鼓楼北路**号 |
联系方式 | *********** |
供应商 | ******** |
地址 | 泰州市江州南路***号 |
联系方式 | *********** |
主要标的信息 | 医疗设备计量检测校准服务 |
规格型号 | 1.检测单位按照采购方提供的医疗设备检定校准项目清单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要求出具检定证书的项目需具备《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考核证书》,要求出具校准证书的项目需取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2.仪器设备可采取送检和现场检测的方式。送检计量器具在送检后7天内完成检定或校准;现场检测的计量器具,检测单位在接到医院通知后需于**天内到医院进行检测校准工作;要求在检测完成**天内出具检定或校准报告。 |
合同金额(元) | ******.** |
履约日期 | 3年。地点:泰州市第*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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