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第***号
*、项目名称:清流县生态文明试验区生态管护及修复综合治理能力提升项目(现状林相改造提升、森林彩化带建设工程)苗木采购项目(*次招标)
*、采购结果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清流县嵩口镇立新村 | ******元 |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1-1 | 苗木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专家:荚永君、***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
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收取对象:************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无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明市清流县龙津镇林业新村综合大楼5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北路**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罗
电 话:***********
*、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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