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年“春节”亮化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正文:
*.招标条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受*******************的委托,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组织辽源市****年“春节”亮化设施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采购***串灯*****根,***投光灯****盏,***铝丝球地插灯***支,***地插灯圆球***支,***光带****米,雕塑小品互动许愿树1棵,雕塑小品汽球礼盒**套,雕塑小品迎春组合1套,主题灯笼墙1项等亮化设施。(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2项目编号:**********-******-** 2.3招标范围:包括设备供应、运输、安装、调试等直至交付使用。 2.4项目地点:辽源市人民广场、辽河广场、东辽河景观带、仙人河景观带等主要广场及街路。 2.5完成时间:****年2月5日前安装调试完成。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2.7最高投标限价:***.***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包含相关经营范围,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制造(或经销)本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具备本项目要求的供货、安装、售后服务等能力,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3.2具有****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年**月**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3具有近*年内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拒绝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投标截止时间前)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投标截止时间前)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8:**―**:**时,下午**:**―**:**时,到***************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每份***元,售出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1月2日**时**分,地点为***************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当有效投标人不足*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辽源市龙山区长寿街***号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辽源市隆基华典**号楼门市 联系人:*** 电话:****-******* |
编辑:何美玲
APP
联系客服
电话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