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中心粮库与救灾物资储备库迁建工程(码头水运部分)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中心粮库与救灾物资储备库迁建工程-粮库与救灾物资储备库工程(以下称“本项目”)全省统*赋码:****-******-**-**-******,初步设计已由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号批复,施工图已由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以 浙嘉交许〔****〕******* 号 行政许可,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和周王庙镇镇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代建单位)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工、*域部分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海宁市周王庙集镇西侧、辛江塘南侧联民村。
(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平方米,其中码头区域占地*****平方米,使用港口岸线***米。码头沿辛江塘(现状Ⅵ级,规划准Ⅲ-b级)航道顺岸半挖入式布置4个***吨级通用泊位(水工结构按靠泊****吨级设计及建造),泊位总长****,设计年通过能力为****吨,本码头采用重力式结构型式,预应力*** *** ** ***-**管桩基础。*域地上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平方米。包含布置仓库、办公楼、配电房、门卫、堆场、其余配套相应进出港道路、绿化及停车位等。
2.2施工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内容为码头工程、道路堆场工程、土方工程、标志标牌工程、临时工程(围堰)、配套工程(含室外排水、电气、围墙等)、上下游护岸加固工程等施工完成,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施工合同段计划工期:**个月(其中水工结构6个月,其余交叉施工5个月,水下疏浚1个月)。
2.4本工程概算总投资*****.***元,本标段批复概算约****.***元;
2.5本次招标为施工,设*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自****年7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个标段成功地完成过***吨级及以上的新建内河码头(须含水工和*域)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人员配备要求:详见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澄清、补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请以投标人的账号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自行下载。
4.2招标文件和图纸网上下载时间:****年 ** 月 ** 日至****年 ** 月 ** 日 9 时 ** 分(北京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投标人的账号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并将所有疑问以电子文档形式上传。提交疑问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澄清、补充、修改文件,澄清、补充、修改文件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7日前发布。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并自行下载,招标人不再**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4招标文件和澄清、补充、修改文件的下载地址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 ** 月 ** 日 9 时 ** 分(北京时间)。
5.2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至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文件采取邮寄送达或直接送达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邮寄或送达地址:浙江省嘉兴市誉天公证处(浙江省嘉兴市秦逸路**号华隆广场*号楼**楼),寄件或送达前务必提前联系(收件人:林敬,联系电话:****-********)。
注。①凡是需要将投标文件邮寄至嘉兴市誉天公证处的招投标项目必须进行线上登记(微信搜索小程序“嘉里办”,主页“招标文件接收”填写相关信息),并于邮件送达后登入小程序“嘉里办”在“我的*我的邮寄”确认投标文件的接收情况。无需致电或以其它方式告知接收单位。投标人需仔细核对所填“项目名称、邮件单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因延误邮寄或投标信息填写有误等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后果须投标人自行承担。
②各投标人寄件或送达时,请务必提供投标文件中受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须另附纸张与投标文件*起邮寄),以供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0.5小时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录音、微信、**等形式作出回复。
本项目委托浙江省嘉兴市誉天公证处全程做好标书密封情况鉴定、开启投标文件、评标等全过程现场公证,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做好密封情况鉴定。
5.3逾期送达、寄达的或者未送达、寄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或*楼开标室(嘉兴市广场路***号,市行政中心西侧),详见开标室公告牌。
6.3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至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海宁市海州西路**号1号楼2楼 | 地 址:嘉兴市海宁市海宁大道***号紫微大厦**** |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 传 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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