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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物资出售招标公示
根据《废旧物资管理办法》,为规范公司废旧物资出售管理,拓宽出售渠道,保证废旧物资出售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欢迎具备回收条件的公司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招标物资类别、预估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单位 | 预估数量 | 开票税率 | 备注 |
1 | 不燃物废渣 | 吨 | **** | **%专票 |
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前到兴安海螺进行现场查看确认并提交《标的现场查看确认表》,否则投标视为无效报价。合同有限期限****年1月1日至****年**月**日。
*、投标人需具备的条件及报名材料:
(*)具备条件:1.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上包含有固体废物治理、炉渣炉灰处理及销售等内容,*般固废处置的环评或环保备案文件;2.股权结构中含有同*股东关联人或同*法人投报同*类别的,只接受其中之*单位投标;3.不存在以往投标过程中有串标、中标及合同签订后出现悔约,与我公司出现重大纠纷等不良记录的单位,被纳入海螺黑名单的情况。
(*)报名材料:登录海螺阳光智慧采购平台网址(****://***.**********.***/*****/)进行报名,报名材料包含有*般固废的环评或环保备案文件、最新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企业法人授权书、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资质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招标人有权对投标材料中的真实性予以进*步核实。报名材料请扫描成*个文件以***形式上传。
*、投标申请人报名需注意的事项:
1.投标人必须组织对参与废渣回收的工作人员和车辆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参与作业人员需购买****元意外保险。因安全工作未做到位造成车辆、工具损坏或丢失,人员伤亡等情况发生,由投标人承担*切责任,与招标人无关。
2.不燃物废渣为生活垃圾焚烧系统焚烧后的废旧物资,合同期内垃圾焚烧所产生的不燃物废渣由中标单位根据招标方要求分批次进行回收,预计每周处置3次,以实际产生量及现场查看为准,装车时不得筛选,装车可由兴安海螺提供,所产生的*切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3.投标人须具备废渣及时处理的能力,对于存在跨省转移固废的,需自行办理转移手续备案。
*、招标时间安排:
1.公示及报名时间:****年**月1日8:**-****年**月7日**:**
2.资格审查时间:****年**月8日8:**-****年**月9日**:**
3.发售标书时间:****年**月**日8:**-****年**月**日**:**
4.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月**日**:**
*、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
1.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投标人需在****年**月**日14:**(以我方到账时间为准)前通过对公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元至************账户,未按规定交纳上述费用,取消投标资格。未中标单位,在招标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联系信息及账户信息:
1.收款单位:************
2.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安支行
3.帐 号:********************
4.公司地址:广西桂林兴安县兴安镇海螺路**号
5.E--****:***_**@***.***
6.联 系 人:**************
*、任何投标渠道如对招评标过程及招标结果存在异议的,请致电:**************。
监督电话:**************
招标人:************
***3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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