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天星花园绿化提升改造工程已由****************以黄河办【****】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天星花园绿化提升改造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2.1项目概况:天星花园绿化提升改造工程
2.1.1建设地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
2.1.2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元
2.1.3合同估算价:******.**元
2.1.4工期要求:**日历天
2.1.5 其他: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养护期满*年且审计完成后付至审定价的**%,养护期满两年且苗木成活率达到***%后付清余款(无息)。2.1.5.2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天星花园绿化提升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容。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园林、园艺、林业或植保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如职称专业不能体现出园林绿化相关专业,请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表》,以评审专业为准);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6.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工程项目、同*项目批文、同*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6.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
3.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7.5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8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
5.2 开标地点:*****************楼会议室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章。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章。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 | 地 址:*事美特6楼 |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话:***********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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