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 常州市新北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项目设备租赁 采用谈判方式进行设备租赁,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 项目名称: 常州市新北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项目设备租赁
2. 项目编号: ****-****-*********
3. 采购人名称: ************
4. 采购人地址: 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丹山路**号锡东创融大厦A座***-***
5. 本项目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6. 项目概况:本项目包含7个镇***个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与管网建设及运维管理。涉及孟河镇**个行政村,共**个自然村;薛家镇3个行政村,共**个自然村;西夏墅镇7个行政村,共**个自然村;罗溪镇8个行政村,共**个自然村;奔牛镇**个行政村,共***个自然村;魏村街道**个行政村,共***个自然村;春江街道5个行政村,共9个自然村。涉及污水管网共计约***.****,其中直接重力接市政污水管网的有**个,通过污水泵站提升至市政污水管网的有**个,做污水处理设施的有***个。农村污水处理装置总规模为设计日处理量约****吨/天,泵站总规模为设计日处理量约****吨/天。
本次租赁为奔牛镇、罗溪镇、魏村街道共***个自然村设备租赁。
7. 采购内容:常州市新北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项目设备租赁。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需求数量
备 注
1
履带式单斗挖掘机(液压)
0.***
台班
314
计划使用时间2023年11月30日至2024年11月30日,共计12个月
2
履带式单斗挖掘机(液压)
1m3
台班
35
3
简易打桩机
/
台班
45
4
滚筒式混凝土搅拌机(电动)
400L
台班
67
5
履带式推土机
75kW
台班
175
6
载重汽车
2.5t
台班
36
7
载重汽车
4t
台班
27
8
载重汽车
5t
台班
109
9
自卸汽车
6t
台班
701
**
机动翻斗车
1t
台班
531
**
履带式起重机
15t
台班
23
**
履带式电动起重机
5t
台班
24
**
汽车式起重机
5t
台班
88
**
汽车式起重机
8t
台班
19
**
光轮压路机(内燃)
8t
台班
21
**
光轮压路机(内燃)
15t
台班
22
**
汽车式沥青喷洒机
4000L
台班
17
**
沥青混凝土摊铺机
8t
台班
35
**
锯缝机(割缝机)
XHQI-83-Ⅲ
台班
480
**
洒水车
4000L
台班
37
**
履带式液压岩石破碎机
HB30G
台班
75
**
水平定向钻机
ZT-25型 中
台班
19
**
水平定向钻机
ZT-40型 大
台班
49
合计
台班
2949
8.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8.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经营范围应包括本次设备租赁。
8.2供应商2020年1月1日至谈判截止之日至少有1个及以上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类似项目(设备租赁)业绩,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含合同首尾页、盖章页、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及清单页等)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合同中承载的证明内容应符合业绩要求中的具体表述。
8.3供应商2020年、2021年、2022年三年不连续亏损。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前述规定年份的,则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注:任意两年不连续亏损。
8.4信誉要求:2020年1月1日至谈判截止之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失信、行贿受贿记录,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约引起的合同终止、中止、仲裁或诉讼记录。供应商须提供网站截图或报告等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相关主体(“信用中国”网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记录,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5供应商未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或被暂停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限已满的须提供行政处罚文件和处罚解除文件)。
8.6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采购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无效。
8.7供应商未被中车集团或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列入供应黑名单。
8.8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8.9本次采购不接受纳税信用等级为D级的供应商,供应商提供由供应商所属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一期纳税信用等级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及法人签字,且承诺本次提供的纳税等级真实有效。
8.10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9. 谈判文件获取:
9.1报名期限:自谈判公告在“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官网(****://***.******.**/**)发布之日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9.2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官网(****://***.******.**/**)发布的谈判公告及答疑补遗、澄清文件等所有内容。
9.3谈判文件的获取方式:供应商于谈判公告期限内,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3:30-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谈判申请表(见附表1)、加盖供应商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若法人参与报名则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信誉证明查询材料、购买标书转账凭证,至江苏中车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无锡项目部(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信息港B座13楼)报名,竞谈文件售价为500元/份,售后不退。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账户名:江苏中车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马镇支行;账号:10640901040014545,转账请备注:购买谈判文件(常州市新北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项目设备租赁)。
10.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 年 11 月 17 日 9 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无法递交或被拒收。
11.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信息港B座13楼。
12.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 年 11 月 17 日 9 时00分。
13.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信息港B座13楼。
14. 本次谈判分如下步骤:
步骤一:所有购买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应于 2023年11月17日9时00分 之前将装订成册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响应方案、商务响应材料和首次报价)递交至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信息港B座13楼。由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资质、商务、技术响应方案以及首次报价进行初审。
步骤二:根据各供应商响应情况,谈判小组将以本谈判文件的内容为基础,分别召集所有通过响应文件初审的供应商就技术需求、服务范围以及价格进行单独谈判。在谈判期间,谈判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但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步骤三:经谈判并审核合格,并得到采购人通知的供应商应于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另行通知),按谈判最终确定的技术要求、服务范围将二次报价函密封递交到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信息港B座13楼(格式详见附件:二次报价函)。谈判小组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评审。二次报价后根据采购人要求仍可能进行多轮次谈判,流程同二次报价流程,如采购人未要求则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15. 评审标准:谈判小组应当根据最终评审情况,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响应方案优劣顺序推荐。
16. 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苏中车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丹山路78号锡东创融大厦A座301-218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13062593057
邮 箱:*********@********.***
江苏中车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7日
附表1
谈 判 申 请 表
项目编号:****-****-*********
谈判项目名称
常州市新北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项目设备租赁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联系地址
法人委托人
谈判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1.其它说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APP
联系客服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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