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朝阳市
本朝阳市第*医院(朝阳市妇婴医院)门诊手术室无影灯、吊塔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元,招标人为朝阳市第*医院(朝阳市妇婴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谈判采购。
项目规模:无影灯(单灯)5组共******元,无影灯(双灯)2组共******元,吊塔2套共*****元,拦标价**.9*元 。
招标内容与范围:无影灯(单灯)5组共******元,无影灯(双灯)2组共******元,吊塔2套共*****元,拦标价**.9*元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 第1包
*** 第1包: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2)供应商为代理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许可或备案范围包含本次投标产品);供应商为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第*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许可或备案范围包含本次投标产品);3)报价产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年**月**日**时**分**秒---****年**月**日**时**分**秒
获取方法:在沈阳市和平区南*马路**号***室现场购买,采购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元,售后不退
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秒
递交方法:**********办公楼第*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办公楼第*会议室
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货。
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3.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朝阳市第*医院(朝阳市妇婴医院)。
招标人:朝阳市第*医院(朝阳市妇婴医院)
地址: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大街*段**号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马路**号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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