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确保法制统*和政令畅通,根据《*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号)和本局《规范性文件评估制度》《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等规定,我局组织对以我局名义印发的、现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局长办公会讨论同意,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另,宣布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有效期2年;标注了有效期且剩余有效期超过2年的,按文件标注期限执行。宣布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对上述予以废止或者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除另有明确规定外,均不涉及过去根据这些文件所作出处理决定的效力。
特此公告
附件:1.**********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或者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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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9月**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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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文号 | 清理结果 |
1 | 宜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执行修改后《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补充规定》的公告 | ****年第4号 | 继续有效 |
2 | 宜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执行《宜宾市医疗器械第*方物流企业现场审查细则》的公告 | ****年第6号 | 继续有效 |
3 | **********关于在全市药品*售连锁企业开展药品远程审方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 | 宜市监发〔****〕**号 | 继续有效 |
4 | **********关于在全市药品*售企业开展电子处方运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 宜市监发〔****〕**号 | 继续有效 |
5 | **********关于印发《宜宾市禁止畸形吃播反对食品浪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宜市监规〔****〕1号 | 继续有效 |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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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或者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文号 | 清理结果 |
1 | 宜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的通知 | 宜食药监发〔****〕**号 | 废止 |
2 | 宜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宜宾市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认定标准》的公告 | ****年第2号 | 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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