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调解建设项目
成交结果公示
************受******,就********智慧调解建设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开、评标信息
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9:**分
开标地点:************(漯河市嵩山东支路与嫩江路交口工商联大厦****室)
评标时间:****年**月**日上午9:**分
*、评标情况
第*成交候选人:******************
(最终)报价:******.**元 得分:**.**分
第*成交候选人:*************
(最终)报价:******.**元 得分:**.**分
第*成交候选人:*************
(最终)报价:******.**元 得分:**.**分
*、公示日期及媒介
中标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同时发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质疑单位须携带: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须提供由法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质疑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采购人将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漯河市源汇区嵩山路***号
联 系 人:***
电 话:****-*******
代理机构:************
地 址:漯河市工商联大厦****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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