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濛江至平南丹竹公路№1标段施工招标
澄清**
项目名称:****藤县濛江至平南丹竹公路№1标段施工招标
招标编号:********-**-***
各投标人:
关于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我们做出以下澄清:
1. 第*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节 专用合同条款 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第**.4.2款由原“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的工程*切险的保险费累计不超过承包人工程量清单***章中的报价。”明确为“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的工程*切险的保险费、安全生产责任险累计不超过承包人工程量清单***章中的报价。安全生产责任险费率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进实施行业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桂交安监函〔****〕**号)文件规定。”
2. 第*章 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1-c 安全生产责任险 工程内容由原“根据合同条款办理安全生产责任险(包括第*者责任险)”明确为“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进实施行业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桂交安监函〔****〕**号)的文件要求,由承包人办理安全生产责任险”。
其余内容均不改变。
特此说明
招标人:****************(盖单位章)
联系方式:****-*******
代理公司:**********(盖单位章)
联系方式: ***-********
时间:*〇**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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