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造价咨询合作单位(****年-****年) |
|
项目编号 |
*****-**-F-****-**** |
|
标段名称 |
**************造价咨询合作单位(****年-****年) |
|
标段编号 |
*****-**-F-****-**** |
|
招标人 |
名称 |
************** |
地址 |
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 ****-******* |
|
***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9/** 9:**:**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 |
|
安徽*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
||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
||
公示期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个工作日) |
|
备注 |
1、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蒋超;****-*******)。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下午2:**-5:**,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提出。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异议应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APP
联系客服
电话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