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对嫩江市污水处理厂排放明渠和城南雨水汇集管网排放明渠两处黑臭水体治理情况进行专业评估。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采购成本价(元): ******.****
需求详情:
一、服务要求:1、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关于印发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城〔2022〕2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7〕2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的通知》(建城〔 2015〕130号)等文件要求,对嫩江市污水处理厂排放明渠和城南雨水汇集管网排放明渠两处黑臭水体治理情况进行专业评估。2、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和依据应包括:①公众调查评议材料②专业机构检测报告 ③工程实施影响资料 ④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等四方面内容。(其中公众调查评议结果是判断地方政府是否完成黑臭水体整治目标的主要依据)。其中:公众调查评议材料:需评估机构采取公众调查问卷的形式对黑臭水体影响范围(黑臭水体周边半径1公里范围或下风向2公里范围内)内的社区居民、商户等,进行水体整治前后的效果调查。 调查问卷参考采用指南中的附表2编制,调查问卷数量不少于100份,如90%以上问卷对黑臭水体工程整治效果答复“非常满意”或“满意”,则认定该水体达到整治目标。专业机构监测报告:需选择具有计量认证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于工程实施前后按照指南中表2所列理化指标进行整治效果评估(监测必测4项指标为溶解氧、透明度、氧化还原电位和氨氮)。河道共计两个,长度分别约2200米和822米,按照每200-600m间距设置检测点,但每个水体的检测点不少于3个的要求,本次检测共需要至少设置8个检测点。每1-2周取样1次,连续测定6个月,共计需要至少取样104次。工程实施记录及影响材料:需对工程实施前后的相关影像材料进行收集整理,作为评估的重要辅助材料。长效机制建设情况:需为本市人民政府提供制定长效管理方案的建议内容,明确水体养护单位及其职责、绩效评估机制、养护经费来源、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等。 3、提交的评估报告需通过上级有关部门的审核,直至本市两处黑臭水体销号完成。 三、成果提交及付款 以上项服务项目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后3日内开展评估工作。完成全部评估工作后,成果经验收合格后按财政支付程序一次性支付。
服务周期: ***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3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报名开始时间:****-**-** **:**
报名结束时间:****-**-**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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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座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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