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度漫水河采砂(*期)项目
*、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联合体成员:安徽金地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安市霍山县经济开发区安园大道与纬*路交叉路口
中标费率:**.**%(换算金额约为:*******.**元)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年度漫水河采砂(*期)项目 服务范围:根据《漫水河及其支流、安家河、清水河采砂规划》,项目规划开采总量为***.8*吨,****年度规划开采量为***.8*吨。考虑现场开采、运输等条件受限,拟分期实施。本期计划开采量为***吨(最终以实际开采量为准)。本项目主要内容为河道临时道路修建、临时围挡、围堰、清表、开挖、打堆、装载、运输、河道生态修复等,总投资约****元。 服务时间:***日历天(具体以实际服务天数为准)。 |
*、评审专家名单:何义勇、唐从宽、朱柏荣、程向东、王贻伟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的通知》(发改**【****】***号)文件精神,收费金额3.9*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周*至周*,上午8:**-**:**,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霍山县国投大厦**楼和霍山县国投大厦*楼**3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霍山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地址:霍山县国投大厦,电话:****-*******)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霍山县国投大厦**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霍山县国投大厦2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附件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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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9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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