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干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拟对老干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老干中心物业管理服务 合同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为了提升大楼安保、保洁等重要专项业务的专业化水平,同意将《合同》第*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中的第6项“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须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企业或单位”条款内容,变更为“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须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工作需要,为妥善解决原《合同》部分条款与客观实际不适应的情况,经研究,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方式进行调整。同时,鉴于中心大楼拆除重建项目已列入****年区政府投资计划,在补充协议中新增合同期间提前撤场清算的相关约定内容。 |
征求意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采购人:************* 地址:南山区桃园路**号 联系电话:***********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号劳动大厦9楼 联系电话:****-********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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