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委托,就****年灵宝市焦村镇坪村桃缘油料加工及农副产品展销中心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就本次谈判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项目名称:****年灵宝市焦村镇坪村桃缘油料加工及农副产品展销中心项目
*、项目编号:****-****-***
*、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期:****年8月**日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开标信息:
1、开标时间:****年9月**日9时**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灵宝市景园*季售楼部1号楼
*、成交情况:
成交人:*************
地址:林州市东姚镇东姚路**号
中标金额:小写:******.**元/人民币
大写:*********元*角*分
建设地点:灵宝市焦村镇坪村
工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由中标人承担中标服务费。
*、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期限:
本项目结果公示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评标委员会名单:刘娟娟、翟玉洁、李宏革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灵宝市焦村镇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索凌路庙李商务大厦3单元**层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公司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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