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太和县城管局购置城区防汛排涝设备、器材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8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内容一:原采购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1:“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 1-3名”现修改为:“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 3名及以上” 内容二:原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应急电源泵车-车内配置-★外部照明灯:“配 2 只遥控探照灯,安装在汽车尾部顶上,可遥控操作,遥控距离 30m,灯头可旋转 360 度,照射距离 1000m”现修改为:“配 2 只遥控探照灯,安装在汽车尾部顶上,可遥控操作,遥控距离≥30m,灯头可旋转 360 度,照射距离≥1000m” 其余内容不变,此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澄清、变更、补充及答疑前后不一致的,以最后时间发出的为准。请投标人及时下载,给各位投标人带来不便,请谅解!
更正日期:****年8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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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地 址:太和县友谊路与创业路交叉口东北***米
联系方式:***********
名 称:**********
地 址:合肥市庐阳区怀宁北路与固镇路交口西北侧北辰旭辉中心***-***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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