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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公告标题:临朐县雨污分流*期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临朐县雨污分流*期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临朐县雨污分流*期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经理部 招标人为 :中交(青岛)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商品砼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取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线上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本次临朐县城区雨污分流改造*期工程项目共计**条道路,分为*个标段施工,*标段共3条道路,分别为沂山路(实验高中-弥河)、创新路(新华路-南环路)、南环路(纸坊区间路-弥河);*标段共计7条道路,分别为:文化路(粟北路-朐山路)、兴隆路(站前路-民主路)、粟北路(西环路-骈邑路)、西环路(北环路-南环路)、泰茂街(文化路-骈邑路)、兴华路(兴隆路-新华路)、石韵街(站前路-龙泉路);*标段共计**条道路,分别为兴隆路(营子河-东泰路)、南环路(弥河-东泰路)、新华路(站前路-骈邑路)、山旺路(站前路-骈邑路)、东泰路(咸西路-沂山路)、吕东路(沂山路-南环路)、嵩山路(朐阳路-南环路)、朐阳路(民主路-骈邑路)、北环路(西环路-骈邑路、弥河-东泰路)、城南街(山旺路-赋海街)、赋海街(龙泉路-滨河西路)、民主路(新华路-沂山路)。对**条道路,现状雨污水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并新设部分雨污水管道将收集的雨污水分别排至市政雨污水管道内,并对保留利用的现状排水设施进行清淤维护。**条道路工作内容包括:雨污水管道施工、现浇检查井施工、现有管道清淤施工、顶管施工、深基坑开挖及支护施工、现状污水管道破损更换、现状检查井维护以及人行道和路面工程施工、绿化工程施工等。 2.1.2:工程地点:山东省临朐县(如需现场查看请与项目物资部陈苗苗联系,电话:***********) 2.2 招标内容 2.2.1 本次招标内容:商品砼,材料明细详见《材料需求*览表》 2.2.2 本次招标的 商品砼 ,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应符合现行《民用建筑设计统*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同时所有货物还应满足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及该工程项目业主和监理对该材料质量提出的合理要求。应符合乙方所提交的投标书(若有)、技术资料和产品说明标准。如乙方提供样本的,应以上述标准、样本及文字资料中质量标准要求最严格的为准。 2.2.3本次 商品砼 采购招标的供货期见《材料需求*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的生产商; (6)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注册,并获批准,取得合格供方资格的生产方或代理方。 3.2 具体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小规模及*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证合*)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有“增值税*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的生产厂家生产能力能满足我项目施工需求。 (3)财务能力要求: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因产品质量问题被质量监督主管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建设市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近3年内未发生合同供货产品质量方面的诉讼案件。 (5)履约信用要求:近*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3年8月**日至***3年8月**日**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2.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2.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3年**月** 日15时**分,投标人应通过供应链系统(****://**.*******.**/)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般应至少提前2小时上传,以免网络拥堵而无法及时上传。 5.2逾期未在供应链系统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1开标时间:****年**月**日**时。 6.2评标时间:开标后**日内进行评标工作,评标完成后招标人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公示评标结果。 6.3开标方式: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采取线上开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下同 )。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青岛)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咨询 联系人:** 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中交(青岛)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审计部及所属公司监察审计部 中交(青岛)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2**3年 8月**日 材料需求*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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